深圳低保條件有哪些要求?下文就隨社保君來看一下。
申請條件
以個人名義申請
1.最低生活保證邊緣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員,無法單獨立戶的一級、二級殘疾人和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
2.父母不能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
3.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人員。
以家庭為單位申請
1.全部由深圳市戶籍居民組成的家庭,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含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2.由深圳市戶籍居民與符合相關法規的非深圳市戶籍家庭成員組成的家庭,含在深圳市共同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
下列人員不計入上述法規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員:
1.連續3年以上(含3年)脫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
2.在監獄內服刑的人員和在強制隔離戒毒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
3.法院宣告失蹤人員;
4.登記在同一居民戶口簿中,但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之間無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系人員。
溫馨提示:
非深圳市戶籍家庭成員已在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其他地區獲得最低生活保證的,不再享受深圳市最低生活保證。
以上就是社保君帶來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