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生育津貼是怎么發放的?到個人賬戶嗎?社保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生育津貼于參保職工產假期滿次月發放至用人單位,然后由用人單位發放給職工,如果用人單位已發放產假工資,則多不截留,少補。
先發放至用人單位,然后由用人單位發放給職工。
詳情如下:
1.生育津貼先發放至用人單位,發放時間一般是參保職工產假期滿次月(如果參保職工生育時,用人單位已為其按時足額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不足10個月,生育津貼于用人單位按時足額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且產假期滿次月發放)。
2.由于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重復享受,如果用人單位已經給員工發放產假工資,則:
(1)職工產假或者休假期間,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的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
(2)職工產假或者休假期間,享受的生育津貼高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的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