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齡增加養老金,70歲統一發放1000元,這種調整是否可行?下面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具體詳情吧!
由于前三年的瘟疫,如今的居民消費水平已經持續下滑。我國也一直要求,要將銀行的存款利率調低一些,這樣才能更好的利用銀行的存款。
在實際生活中,許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在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實際上連基本生活都無法保證,更別說什么儲蓄了。“與其把退休金一年一次的漲,不如把退休金改成按年齡來發,比如70歲以上的,每人發1000元,會不會增加人們的購買力?”
事實上,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首先,這不符合我國的養老金制,我們的養老金制,是以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年限越長。如果說,70歲以上的人,每人1000元的話,會讓人覺得,反正交不交,到時候到了老年,也是一樣的。
這對社會的發展不利,也會讓新買保險的人,不愿意多買保險,也不愿意長期買保險。因此,有些事情,我們雖然想要做,但是卻是做不到,做不到,做不到。
據社保網了解,第二個原因,就是對那些上了年紀的人不公平,現在很多大城市的醫療條件都很好,人均壽命也在不斷的延長,如果再多發一千元的話,對于那些七八十歲的人來說,無疑是一種不公平的待遇。
由于人的年紀越大,身體的功能就會越差,因此在醫藥費上的花費也就越多,即使有了醫保,在我國,看病也很難,看病貴。
第三個原因,就是因為現在的人口流動性很大,只要有人,就會有經濟,大城市的發展速度,根本就不是三四線、六七線的小鎮能夠比擬的,在北上廣深這種地方,一個七十多歲的老頭,一年一千元的生活費,或許不算什么,但在那些落后的城市里,卻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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