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將發放育兒補貼:補貼對象有哪些?具體補貼多少?下面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哈爾濱將發放育兒補貼:補貼對象有哪些?
補貼對象為2021年10月29日后出生的子女。申請育兒補貼家庭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具有哈爾濱市戶籍,依法生育并現存二個及以上子女。2.申請育兒補貼的子女出生時間在2021年10月29日后。3.申請育兒補貼的子女具有哈爾濱市戶籍。
據社保網小編了解,子女數的計數原則,子女數按照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數計算。再婚家庭子女數按照現家庭夫妻雙方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數計算。與前配偶生育子女未滿3周歲的,按上次婚姻生育的子女數計算。其中,夫妻收養的子女;申請前已死亡或失蹤且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生育的子女等情形均不計入子女數。
二、具體補貼多少?
按照符合條件的二孩家庭每月發放500元育兒補貼,三胎及以上家庭每月發放1000元育兒補貼,發放至該子女滿3周歲止。總計發放不超過36個月。同時有二孩、三胎未滿3周歲的,分別按二孩、三胎標準發放育兒補貼。依法生育雙胞胎、多胞胎的,按孩次順序發放二孩、三胎育兒補貼。夫妻雙方均為哈爾濱市戶籍的,發放全部;夫妻僅有一方為哈爾濱市戶籍,另一方為無戶籍的現役軍人的,發放全部;夫妻雙方一方為哈爾濱市戶籍,另一方為外地戶籍的,為在籍一方發放50%;喪偶或夫妻雙亡的,發放全部。
三、補貼起止時間是多久?
育兒補貼有關法規實施之日2021年10月29日為計發起始日期,起始日期前不予發放。
申請人應在子女出生后6個月內提出育兒補貼申請;逾期申請的,自申請當月起計發,申請提出時間以前的育兒補貼不予補發。2021年10月29日至本方案實施前出生的第二個及以上子女,可以在本方案實施后6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的,自申請當月起計發,申請提出時間以前的育兒補貼不予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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