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生育津貼怎么申領?社保網小編整理生育津貼申請條件+金額+發放的匯總,
符合廣州生育津貼申領條件的參保人,累計繳費滿1年的,用人單位應在參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起1年內,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支付生育津貼,詳情可查看正文。
廣州生育津貼申請指南:
一、申領條件
1.用人單位已經按時足額繳費的,自繳費次月起,其職工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法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
2.用人單位停止繳費的,其職工和職工未就業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應的待遇。
二、申領金額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法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三、計發方式
1.職工按照法定享受的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先行墊付,再由醫保經辦機構按照法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地級以上市可以由醫保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2.職工已經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注意: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四、發放時間
1.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用人單位申請支付生育津貼的資料后,經審核符合支付條件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支付生育津貼;
2.不符合支付條件的,應當在30日內作出不予支付的書面確定并說明理由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