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產假2023年新規有多少天 接下來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鄭州市目前執行的產假為98天+3個月;
• 難產在基本假期上+15天;
• 多胞胎在基本假期上的每多一胎+15天;
• 懷孕不滿2個月的為15天、不滿4個月的為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的為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的為75天;
• 二胎和一胎產假一樣;
• 新版計生條例中的陪產假河南省為1個月(具體看單位法規執行);
• 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孕期禁忌工作或我國法規第三級勞動強度的工作,不能延長其勞動時間,且盡可能不安排夜班工作;
• 在哺乳期內,享有每天1小時、每次30分鐘的哺乳假(可合并休)。
拓展
據社保網小編了解,鄭州產假工資標準
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法規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3、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三個月(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
鄭州產假生育津貼領取方法
4、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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