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一生只能領取24個月,還是每次最多領取24個月?下面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先說答案:每次最多領24個月的失業金。只要我們參加失業保險,并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是沒有次數限制的。
不過“失業金一生只能領取24個月”這樣的說法也不是空穴來風,可能對于不少人來說,這輩子真的只有一次機會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
24個月的失業金是怎么算出來的?
據社保網小編了解,失業金為什么最長是24個月,為什么不是12個月,或者18個月呢?
因為有關法規: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法規累計繳費時間
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所以失業金每次最長只能領取24個月。
要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要么一個階段內繳納失業保險超過10年,要么上一階段剩余期限與本階段失業保險期限相加達到24個月。
我們這輩子可以領幾次失業金?
失業金具體的領取月數,各省的標準略有不同。
比如廣東省的標準為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按此標準,繳費10年,可領16個月失業金。要領24個月失業金,要交滿14年失業保險。
北京市的標準為,超過1年不滿2年,可領3個月失業金;超過2年不滿3年可領6個月;超過3年不滿4年可領9個月;超過4年不滿5年可領12個月,超過五年,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
按此標準,繳費10年,可領17個月失業金。要領24個月失業金,要交17年。
如果我們每次都領24個月的失業金,40年工齡,按廣東標準每14年領2年失業金,40年里最多領2次,一共48個月的失業金。如果是女性,按50歲退休,可能就只能領一次24個月的失業金。
如果我們干一年領一次失業金,按廣東標準就是1年又1個月為一個計算周期,40年我們可以領36次,一共36個月的失業金。如果按北京標準干一年領3個月失業金,可以領30次,一共也是90個月失業金。
這是純粹的理想化計算,實際上不可能實現。畢竟我們不可能每次都掐著點失業,再掐著點就業。此外,雖然失業金從字面上看,這是一筆失業后就能拿到的錢,但是實際上要領到失業金是有條件的。
領失業金的條件是什么?
要領取失業金,要同時符合以下4個條件:
1.繳納失業保險累計滿1年
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年,無法領取失業金。比如之前交了5年,失業后領了失業金,再就業的話,前面5年繳費時間就清0了,要重新開始計算。如果這之后不到一年又失業,就屬于繳費不滿1年,不能領失業金。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自己辭職叫作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是不能領失業金的。公司對我們勸退,我們寫了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也叫作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也是不能領失業金的。
所謂非本人意愿,比如公司主動辭退我們,公司說我們曠工辭退我們,公司經營不善倒閉等等,也包括公司拖欠工資,不交社保等等使我們被迫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在實際操作中,公司給我們停保時不能選“個人原因離職”。如果選了,會給我們申請失業金造成一定困難,我們要去證明這是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有求職意愿
在失業人口的統計中,有一個硬性標準——有求職意愿。比如一位女勞動者失業了去做全職家庭主婦,她是勞動力,但不是失業人口,因為她沒有求職意愿。而失業金是給失業人員的,所以求職意愿就是一條硬性標準。
怎么算有求職意愿呢?比如在網上有公布應聘信息,去參加勞動技能培訓等等,這些都可以。
4.要自行申報
失業金不像醫保,會自動結算。比如我們個人去社保窗口申報,才能拿到。
5.未重新就業
失業金是發放給失業人員的,如果我們找到新工作,失業金是會停止發放的。如果我們隱瞞實情,繼續申領失業金,會構成騙保,嚴重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這里的新工作指的是全職工作,如果是靈活就業是沒關系的,比如做外賣騎手,開網約車都不影響失業金的申領。
我們每個月可以領到多少失業金?
失業金其實并不多,僅能維持個人的基本生活吧。各省的標準,也略有出入。
廣東省法規按照失業保險金領取地地級以上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按月計發。
山東省按照高于失業人員原單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于失業人員原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原則按月計發。
江蘇省失業保險金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
北京市失業金計算更為復雜,依據繳費時間分階段,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90%計發。
在領取失業金期間,除了我們能按月領到錢以外,失業保險基金還會每月為我們繳納醫療保險,為我們提供健康保障。
失業保險每月要交多少錢?
失業保險繳費金額=工資基數×繳費比例
工資基數為我們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實際上要看公司是否如實申報,有些公司會按當地最低社保基數標準去申報。
目前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公司0.5%,我們個人也是0.5%,公司繳納部分存入失業保險基金和我們個人無關。
如果我們去年平均工資是5000元,那么今年我們每月要交的失業保險費為25元(5000×0.5%)。一年一共交300元,交10年也才3000元,相對來說失業保險還是很超值的。
沒領過失業保險,是不是很虧?
如果到退休,一次都沒領過失業金,我們交的失業保險費是不會退還了。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雖然都是社會保險的一部分,但是二者互不影響,也就是說沒領過失業金,并不能因此多領一些養老金。從這個角度看是有點虧。
如果從每次辭職沒有領失業金看,并不會虧。因為失業保險的繳費時間是累計的,我們工作了3年辭職了,又找了一份工作干了3年,又辭職了,前后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起來就是6年。前文說過,累計年限越久,可申請的失業保險月數就越多。
我們看看車險,一年一交,一次好幾千,這一年都沒出意外,也不會給我們退錢。相比起來,失業保險這點錢是不是很超值呢?
申請了24個月的失業金,沒領完就找到工作了,是不是很虧?
這種情況怎么說呢,我覺得比起領失業金,找到一份工作更為重要。而且失業金領取月數是可以加到下一次領取失業金的月數里的。
比如我們申請了24個月失業金,過了6個月我們找到工作了,這樣就還剩18個月失業金。我們繼續工作了3年,公司倒閉了,這個時候我們可以領3個月失業金。加上前面未領的18個月失業金,這回一共可以領21個月失業金。
另外,失業保險關系是可以轉移的。比如我們前面在廣州工作,后來去了北京工作,我們是可以將自己的失業保險從廣州轉移到北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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