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誰發放的?單位怎么發放的?發放到哪里去?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一、生育津貼單位發放如下:
1、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保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簽發醫療證;
3、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二、領取生育津貼的方法
生育津貼的領取方法為:
1. 懷孕后,攜帶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去單位社保經辦人處提交,由經辦人幫忙辦理生育保險就醫登記,確定產檢和生小孩的醫院。
2. 同時辦理好準生證。
3. 生育時將就醫登記表帶到醫院,方便社保局、醫院核對后進行結算。
4. 生完小孩之后,辦理好相關證明,然后攜帶就醫登記表、出院小結(蓋公章)、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由單位經辦人員到社保局申請生育津貼的申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法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法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