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封存的公積可以提取嗎?公積金賬戶封存不關系提取?具體如何提取的?對于我們上班族來說,企業或單位會幫我們繳納公積金的,每月扣我們的工資一部分去繳公積金的錢有什么用處?其實將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提取出來用于購買住房、支付房租、償還購買本市范圍內住房貸款本息等等,深圳公積金的提取情形包括以下14種。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公積金賬戶封存不關系提取。目前職工可通過粵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寶市民中心等渠道自助辦理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費提取、非深戶離深銷戶提取和離休、退休提取業務。
公積金提取
公積金賬戶封存沒關系提取。
職工可通過粵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寶市民中心等渠道自助辦理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費提取、非深戶離深銷戶提取和離休、退休提取業務。
職工如需辦理享受最低生活保提取或男滿50周歲或者女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2年銷戶提取的,可通過i深圳APP自助辦理。
職工還可以通過“廣東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業務辦理”在線申請辦理購房提取和還貸提取(純公貸)。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法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法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