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指國機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共七章四十一條,分別對總則、提取范圍和對象、提取條件和材料、提取頻次及額度、提取程序、法律責任,附則等方面做出相應法定。

提取方式
住房公積金提取原則上采用轉賬方式。對支付物業費、按月提取還貸等持續性提取業務,職工可與公積金管理部門簽訂委托提取協議書,委托公積金管理部門根據約定進行提取審核和支付。
線上提取渠道
(1)浙江相關服務網;
(2)浙里辦手機APP;
(3)相關自助服務設備;
(4)其他經公積金管理部門授權的渠道。
法律責任
單位和職工提供虛假、偽造證明材料或利用虛假承諾等欺騙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嘉興市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管理法》的法定采取相應的懲戒方法,并提交至中國人行個人信用征信系統及其他受認可的社會信用信息平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