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應繳費額怎么計算?一次說清楚 下面就隨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應繳費額怎么計算的詳情。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是一項重要的社保方案,其繳費額的計算公式為: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應繳費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的法規,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我國法規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目前,用人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的確定有兩種口徑,一種是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一種是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
為了統一繳費基數方案,為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全國統籌奠定基礎,根據要求,逐步實現按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核定單位繳費基數,不得使用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與職工繳費基數之和對比的方法。此外,社會組織、事業單位為其編制外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全部專職工作人員或編制外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的確定方法根據具體情況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職工個人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當本人工資高于本省上年全口徑社會平均工資的300%時,以本省上年全口徑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為本人繳費基數;當本人工資低于本省上年全口徑社會平均工資的60%時,以本省上年全口徑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本人繳費基數。
在特殊情況下,個人繳費基數的確定方法也有具體法規。
例如,新招職工(包括研究生、大學生、大中專畢業生等)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單位派出的長期脫產人員、經批準請長假的職工,保留工資關系的,以脫產或請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單位派到境外、國外工作的職工,按本人出境(國)上年在本單位領取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次年的繳費工資基數按上年本單位平均工資增長率進行調整。
失業后再就業的職工,以再就業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而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費率也有所法規。各省市單位費率為16%,職工個人費率為8%。低于16%的省市將逐步過渡到16%。
另外,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和費率也有一定的法規。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可以在本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在2022年底之前,個人身份參保人員的費率除上海執行24%,深圳執行21%外,其他省市統一為20%。
綜上所述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額的計算涉及到用人單位繳費基數的確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的確定和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的法規。這些方案旨在確保企業職工能夠享受到基本養老保險的權益,并為養老保險的統籌管理提供基礎。對于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等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也有相應的繳費基數和費率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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