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說養老金重算補差不僅僅與計發數有關?其實還有2個影響因素下面就隨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養老金重算補差的詳情。
2023年養老金重算補發工作已經在加速進行,在已經公布計發基數的17個省市中,有山東、寧夏、安徽、遼寧、江西、河北、江蘇、四川、廣西、山西等10地是在11月份公開的,盡管有個別地區還沒有通過渠道公布。比如江蘇和四川,雖然渠道沒有公布,但是在養老金核算時已經采用了與去年不一樣的養老金計發基數,這間接證明今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已經確定了。除了11月份公開的10個省市外,還有7個省市是在其他時間公布的,比如海南和內蒙古是在9月份公布的,西藏和新疆是在8月份公布的,貴州是在7月份公布的,上海是6月份公布的,黑龍江是2022年12月公布的。
養老金計發基數的公布,是養老金重算補發工作開展的前提,從目前情況看,新的計發基數均比上年的計發基數高,說明養老金重算后的養老金待遇一定比預發養老金高,這也是退休老人期待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盡快公布的原因,只有新基數公布了,重算補差才不會太久,退休人員更有盼頭,很快就能多領一筆錢。
雖然2023年養老金計發基數的公布是2023年養老金重算補差的前提,但并非重算補差只與養老金計發基數有關。
為何說養老金重算補差不僅僅與養老金計發基數有關呢?其實還與另外2個因素有關
我們先從養老金計算公式入手。
首先來看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1+本人繳費指數)/2*累計繳費年限*1%。
明顯,基礎養老金與養老金計發基數有關,這是確定無疑的,但同時,基礎養老金還與本人繳費指數和繳費年限有關。
繳費年限在退休時是已經確定的數據,因此,養老金的重算與累計工作年限無關。
剩下的一個影響因素是本人繳費指數,如果繳費指數在退休時已經確定不變了,那么重算補差和它也沒有多大關系。。
重算補差時,繳費指數到底是否有可能會發生變化呢?先說答案,繳費指數是有可能發生變化的。
繳費指數等于本人繳費金額除以當地的的社保繳費基數,本人的繳費金額是確定的,但是社保繳費基數是一個變數。如果某退休人員在今年1月份退休,而當年的社保繳費基數還沒有公布,為了核算養老金待遇,必須要計算繳費指數,但缺少了今年的社保繳費基數,無法準確核算繳費指數。
現在不少地區采用的辦法是,在計算今年的繳費指數時,社保繳費基數采用的是上年度的數據,這就與當年實際的社保繳費基數產生了差異,導致本人繳費指數并不是最終確定的指數,待養老金重算時,繳費指數也需要重算。
其次來看看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國家有專門的規定,沒有變化的可能性。
變量就是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大家知道,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繳費部分,也就是本金,另外一部分是本金產生的利息。
本金不會發生變化,變量是利息。從2016年開始,我國統一了個人養老金賬戶的記賬利率,比如2023年的記賬利率是3.97%。
如果某退休人員在今年2月份退休,記賬利率還沒有公布,就有可能在計算個人賬戶利息的時候,要么不計算今年的利息,要么先估算一個利息,這就造成個人賬戶養老金也不是最終確定數。
一般來說,在重算補發時,要考慮記賬利息的影響,重算個人賬戶養老金,但由于退休當年的利息如何計算,我國沒有統一法規,實際執行的時候,有的地區可能會進行重算,有的地區不計算今年的利息。
最后看看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過渡性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
影響因素與基礎養老金類似,不僅與養老金計發基數有關,也與繳費指數有關,這里就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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