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具體怎么提取的?有什么要求的?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新建自住住房
提取額度: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二)購買再交易自住住房
提取額度:提取總額不應超過交易時產生的契稅計稅金額。
(三)購買公有住房
提取額度: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四)購買拆遷安置住房
提取額度: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五)購買保性住房
提取額度: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額度: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費用。
(七)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異地自住住房
提取額度:根據住房類型參照上面(一)至(六)項法定執行。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償還貸款本息總額(不含因逾期產生的罰息),貸款期間歷年未足額提取部分及間隔未提取部分的金額不予累計提取。
①首次提取的,提取時,還款滿2個月不足12個月的,提取總額不應超過未來12個月的應還本息額;還款滿12個月不足24個月的,提取總額不應超過未來24個月的應還本息額,并以此類推。
②再次提取的,以上次提取時間為基準,提取時與上次提取時間間隔滿12個月不足24個月的,提取總額不應超過12個月的還本付息額;滿24個月不足36個月的,提取總額不應超過24個月的還本付息額,并以此類推。
③提前部分還款的,提取總額不應超過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及重新核定后未來12個月的應還本息額之和。
④貸款(提前)結清的,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自上次提取至結清時的實際還款額扣除12個月還本付息額后的差額。
⑤在償還住房貸款期間,曾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其它住房為由提取過的不予累計提取,只能提取未來12個月的應還本息額。
⑥職工的配偶在非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且已提取過的,如職工就同一套住房申請提取,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只予提取未提足的差額部分。
三、無房職工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
①租住公租房的,職工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每年實際租金費用支出,歷年未足額提取部分的金額不予補提,未逐年提取部分的金額不予累計提取。
②租住商品房且繳存地為長春市區的,職工家庭每年提取總額不超過1.5萬元;租住商品房且繳存地為榆樹、農安、德惠、九臺、雙陽、公主嶺及鐵路沿線分理處的,職工家庭每年提取總額不超過1.2萬元。歷年未足額提取部分的金額不予補提,未逐年提取部分的金額不予累計提取。
四、離休、退休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全部余額。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全部余額。
六、出境定居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全部余額。
七、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全部余額。
八、支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費用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提取總額不超過每戶分攤電梯建設費用的實際出資額,財補貼資金及電梯運行、保養、維修費用不計入提取額度。
職工及其配偶可就一套加裝電梯房屋共同提取,也可就兩套加裝電梯房屋各自提取。已使用過加裝電梯提取情形提取過的職工,不再受理該原因的提取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