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失業保險怎么辦理轉出?需要什么材料及條件的?隨社保網小編來了解一下。
失業保險關系和基金轉出(即失業保險待遇轉出)
1.轉出條件
非廣州市戶籍失業人員,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選擇回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到廣州市各區(任一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出手續。
2.攜帶資料
申請轉出: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具體包括社保(市民)卡、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護照。
辦理轉出:
提供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加蓋公章(省內《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原件、跨省《參保人員失業保險待遇接收函》原件)。
注:申請轉出失業保險關系和基金的,請先申請核定失業保險待遇后再申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和基金的轉出。
相關法規法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失業保險關系轉出
1.轉出條件
廣州市統籌地區外就業參保的職工、失業再就業人員,原廣州市的失業保險關系可隨本人轉出至新參保地。
2.攜帶資料
申請轉出: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具體包括社保(市民)卡、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護照。
辦理轉出:
提供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加蓋公章的《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原件、跨省《參保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轉遷接收函》原件。
相關法規法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備注:
①上述所有材料均需電子歸檔,如為首次掃描錄入證件庫或證件庫原有證件需更新的,需核對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②他人代辦的,需提供申請人和代辦人雙方身份證件原件;單位辦理不便提供員工身份證件原件的,可填寫《辦理社會保險業務人員信息明細》表格,加蓋單位公章 。
辦理地址:
廣州市各區、街(鎮)社保經辦機構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