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險能替代工傷保險嗎?工傷保險和商險能否兼得?一起來了解一下工傷保險與商業保險的區別。隨社保網小編來了解一次。
五險一金,通俗上來講,它是包含社保在里面的,因為這個社保,指的就是其中的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包含住房公積金。其中,五險是我國的強制法定企業要給員工繳納的,一金則沒有強制法定,可繳可不繳?
工傷保險是什么?
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保制。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旧畹馁M用。
一、買商業保險可替代工傷保險責任嗎
工傷保險是國為了保職工符合的法規權益而法定的強制性保險,用人單位具有為其員工參加工傷保險并繳納保險費的法定義務;根據大陸工傷保險相關法規相關法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相關法規法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而商業保險具有自愿性,用人單位為其員工購買商業保險,一般認為屬于用人單位給予員工的福利待遇,并不能轉移用人單位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用人單位如要想實現分散工傷風險的目的,可在理賠時與勞動者達成保險金權益轉讓協議,將保險金權益轉讓給用人單位?;蛲侗X敭a保險的責任保險——雇主責任險。雇主責任險的被保險標物為企業對雇員在雇傭期間應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受益人是雇主,所以保險金是賠償給雇主,而且受法律和條款的保護。因此轉移法律賠償責任應購買雇主責任險。
二、工傷保險和商險能否兼得
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和社會為在生產、工作中遭受出事傷害和患職業性疾病的勞動者及親屬提供醫療救治、生活、經濟補償、醫療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保制。意外傷害險是指人的身體和生命受到外來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傷害后,根據投保對雙方合同的約定和投保額,從保險公司獲取相應的賠償,二者并不相同。
首先,工傷保險是一種相關部門行為,而人身意外傷害險是一種商業行為。工傷保險所提供的參保水平一般僅滿足于被保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會貧困線,低于勞動期間的工資標準;人身意外傷害險所提供的參保水平的高低完全取決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交費的多少而確定,投保人只要有繳費能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合同法定的要求,投保金額不論多少都是可以的。
其次,從性質上說,工傷保險屬于法定的社會保險,由相關部門的勞動和社保部門(社會保險機構)管理,具有強制性,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定不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將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依照工傷保險相關法規第六十二條法定,工傷保險具有社會強制性而意外傷害保險則屬于商業保險,其規范調整屬于商法部門,不具有強制性,保險的賠償金額可根據投保金額大小而不同,體現締約自由性。
再次,從繳費標準看,工傷保險待遇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由相關部門制定統一的繳費標準。在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時,要考慮工傷職工和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需要。人身意外傷害險的保險金額則是保險人和投保人雙方約定的,當發生保險出事時,保險人按合同法定的金額一次性賠付保險金,其參保水平是依據合同和投保人交納的保險費多少而定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最后,從承擔責任的主體看,建立工傷保險的目的是為了分散用人單位承擔責任的風險,調動社會力量以保證用人單位損失減少,因此,用人單位在繳納一定數額保險金后,最后由國統一管理的社會基金支付賠償金。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其賠償是由保險公司從收取的保費中支付。
根據勞動和社保部辦公廳《關于參加商業保險中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后是否還應當參加工傷保險問題的復函》的有關法定,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的強制實施的一項社保制。按照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定,中國境內的企業無論是否參加了商業保險中的人身意外傷害險,都必須按照國法定參加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不能代替工傷保險。企業在參加工傷保險的同時,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職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用人單位的投保行為純粹屬于給員工的額外福利,無法起到替代工傷保險的功能。
綜上,職工在獲得人身意外傷害險賠償后,仍可以主張的工傷保險賠償。用人單位不能以職工已獲得人身意外傷害賠償為由進行抗辯,職工可以同時得到該兩種賠償。
以上就是關于工傷保險的相關知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