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領取時間如何計算?最長可以領取多少時間的?隨社保網小編來了解一下。
1、失業保險的領取時間,其實就是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是依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積交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減已經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交納年限)來確定的;
2、不同地區可能有不同的法定,以北京為例,按照以下標準來計算:
(1)累積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兩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積繳費時間滿兩年不足三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積繳費時間滿三年不足四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積繳費時間滿四年不足五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積繳費時間滿五年以上,按每滿一年增發1個月失業保險金的方式計算,確認增發的月數;
3、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若是在領取時間內重新就業之后再次失業,繳費時間重算,領取期限可以和前次應領未領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也不能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如何異地辦理
1、攜帶用戶身份證/社???失業登記證等相關材料到轉出地的社會保險部門或其委托單位;
2、填好《失業保險關系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同時提交有關材料;
3、等待審核和劃撥。轉出地和轉入地的社會保險部門會對用戶的申請進行審核,并按法定劃轉失業保險費用;
4、領取待遇。在轉入地的社會保險部門收到劃轉的相關資金后,用戶就可以按法定領取失業保險待遇了。以上是關于失業保險領取時間的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