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領取失業保險金后悔了?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法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法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法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保部門指定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7、有法律、法規法定的其他情形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后悔了?
為啥很多人說千萬不要領失業補助金呢?主要原因如下:
1、取失業補助金這段時間就不能去上班,上班了就不符合領取標準,如果已經領取了,就要退回去,否則會關系到征信。
2、領取失業金之后,會在檔案上面留有記錄,對以后找工作可能會造成不好之處,下家公司的人事如果問到你是因為什么原因離職。對某些就業人群來說,會關系到未來的就業和發展,尤其是高管和高薪人群,這個我不需要多解釋,相信你自然會明白。
3、當你選擇領取失業金的時候,對的則是社保的斷繳,直接關系的就是你退休后的養老金數額,你現在可以做一個計算對比,不論你怎么算,都是不劃算的。
我們失業后是否真的要去申請失業補助金,這是因人而異的。如果你真的在失業期間因為各種因素導致了自己或家人連溫飽都解決不了時,那領取失業金是非常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