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失業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農民工失業是否也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符合條件可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遺屬可獲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申請技能提升補貼、職業培訓補貼,領取失業補助金或臨時生活補助。農民工失業也可享受相關待遇。
勞動者在職期間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后符合條件,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領取失業保險金。
參保繳費滿1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繳費年限不同,領取期限也不同:累計繳費1-5年,最長可領12個月;5-10年,最長可領18個月;10年以上,最長可領24個月。
二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參加失業保險且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將享受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待遇,個人無需繳納。
三是失業人員死亡的,其遺屬可獲得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遺屬將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法定,獲得相應的補助金和撫恤金。
四是領取技能提升補貼。失業保險金領取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根據證書等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初級不超過1000元,中級不超過1500元,高級不超過2000元。
五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的,將按法定獲得職業培訓補貼,具體方法和標準由當地相關部門法定。
六是領取失業補助金。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或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以及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將發放失業補助金或臨時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