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失業保險金,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
南京失業金領取標準
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失業保險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
失業保險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5%確定;
最高不得超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鎮居民低保標準的1.5倍。
目前,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為2490元/月,低保標準為1080元/月,即:失業保險金月最高標準為2490元/月,最低標準為1620元/月。
南京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消亡終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違紀、違反規章制等原因,或雖無過錯但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
4、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5、因用人單位欠薪欠保等違法行為導致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6、法律、法規、規章法定的其他情形。
南京失業金領取期限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依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足額繳費時間計算:
失業保險繳費每滿1年可以領取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最長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繳費不滿1年的,不能核定新的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但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以繼續領取。
南京失業金領取流程
失業登記:
1、江蘇智慧人社APP:通過“服務一就業創業一失業登記”模塊辦理。
2、江蘇人社網辦服務大廳:通過“個人辦事一就業創業一就業失業登記一失業登記”模塊辦理。
失業保險金申領:
1、江蘇智慧人社APP:通過“服務一社會保險一失業保險一失業保險金申領”模塊辦理。
2、江蘇人社網辦服務大廳:通過“個人辦事一社會保險一失業保險服務一失業保險金申領”模塊辦理。
3、線下辦理:可持三代社保卡或身份證,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日至10日結算期除外)內就近至全市任一街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柜面辦理。
注:失業保險金每月15日通過銀行發放至申領人三代社保卡的金融賬戶(申領人需提前至銀行柜面開通三代社保卡的金融功能)。
南京失業金停領情形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且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有關部門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6、法律法規法定的其他情形。
停領流程:
登錄江蘇省有關部門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將地區設置為“南京”,注冊并登錄后,通過“個人辦事一社會保險一失業保險服務一失業保險待遇停止申請”模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