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申領失業保險金最新調整 最新失業金每月多少錢?最長領多久?
最新在上海失業的人怎么辦?有哪些失業保險待遇可以享受的?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上海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上海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
1、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
2、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單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如果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時距離法定退休年齡兩年或不足兩年的,可以申請繼續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直至到達法定退休年齡。
上海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上海市自2024年7月1日起,對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為:
第1-12個月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增加80元,調整到2255元/月。第13-24個月支付標準調整到1804元/月;延長領取支付標準調整到1595元/月。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的含義
失業保相關法規法定,參保繳費滿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意愿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法定第十三條法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是勞動合同終止的。
二是用人單位提出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四是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是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規、規章法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