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流程怎么樣?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辦理條件
上海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① 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③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所需材料
失業保險登記表。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
《就業創業證》(或《勞動手冊》)。
注:本市相關部門核發材料可通過電子證照、數據核驗等方式免提交,具體以實際辦理情況為準。
辦理流程
失業保險金申領撥付工作流程
個人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
街鎮受理人員依據受理條件對由請材審看查詢
不符合領取條件
不予受理
區失業保險部門5個工作日內進行失業保險金審核
區失業保險部門作出審批確定
審批通過后,失業人員至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失業保險金
區失業保險部門按照指定日期將需劃撥的資金及銀行發放文書及時的報送代發銀行
失業人員在申領的次月15日后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審批不通過
街鎮反饋個人審批不通過原因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核定過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年限)核定。
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后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