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好了】領失業金還能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嗎?
失業保險金是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國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證。但失業保險金不是只要失業就可以領取的,而是失業保險的參保人員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
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能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嗎?
可以,但也分情況。
根據《社會保險法》法定,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的,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根據人力社保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入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告和人力社保部門關于進一步暢通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有關事項的通告法定,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失業人員,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條件的,經辦機構應予以發放。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期間,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未出現依法應當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情形的,經辦機構不得停發失業保險待遇。
所以,如果失業者滿足參保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兩個條件,即使目前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一樣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