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失業保險不可參保單位和人員有哪些?具體匯總一覽
哈爾濱失業保險在什么情況下會停止領取?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哈爾濱失業保險需要滿足什么條件材料領取?哈爾濱失業保險領取條件又是什么?只有滿足全部條件才能領取失業保險。具體是怎么領取的?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哈爾濱失業保險領取標準是什么?領取比例是多少?
哈爾濱失業保險什么人不可以參保?
按照失業保險法規,哪些單位和個人可以不參加失業保險?
(1)我國機關及工作人員不參加失業保險。
(2)參照國機管理的機及其工作人員不參加失業保險。
(3)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可以不參加失業保險。
(4)企事業單位雇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參加失業保險,但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哈爾濱市失業保險法規: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失業后六個月內不接受勞保部門免費職業培訓,或者連續兩次拒不接受當地有關部門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工作的;
(七)法律、法規法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