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業金領取條件是什么?具體要怎么領取的?
天津失業了怎么辦?天津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有3個才可以領取的?具體是什么?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天津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法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法定履行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失業保險金發放月數標準
◆ 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一年不滿三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六個月;
◆ 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三年不滿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 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五年不滿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 失業前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次月開始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就業的;
5、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6、法律、法規法定的其他情形。
自2024年7月1日起,提高天津市失業保險金等待遇發放標準,具體標準整理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