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具備這些條件,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不是因為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等等。
如今職場競爭日益激烈的,失業已成為許多人可能面臨的問題。失業補助金和失業保險金作為社保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以不同的形式為失業者提供經濟支持。關于如何領取失業補助金?幫助您在面臨失業時,能夠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失業保險金是我國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證,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于自己的失業保險金。
誰能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如何領?。?/p>
失業人員要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是什么?
具備下列條件者,可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法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法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法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形如下: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法定第十三條法定,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形包括:
○勞動合同期滿或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消亡終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違紀、違反規章制等原因,或雖無過錯但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因用人單位欠薪欠保等違法行為導致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法規、規章法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