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部分購房者都會遇到這種問題,一般在額度緊張的時候銀行都會提出這種無理的要求。
那么我們在遇到這種問題的時候一般只有兩種選擇:
一種是像銀行進行投訴,第二種是換一家銀行重新申請。
其實銀行在為客戶發放貸款時,是不可以附條件的。比如:同時賣保險,財產保險或者人身保險,或者是購買貴金屬理財,都不可以搭配著出售。
如果有也算是違規。根據2012年初,中國銀監會下發了《關于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被業界稱為“七不準”、“四公開”,其中信貸業務“七不準”中明確提出:
不準借貸搭售。不得在發放貸款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2018年又進一步規范,但這是一個行業規范文件,投訴的處罰大多通報批評、行政處罰、責令改正,僅此而已。
其實我們在去申請房貸或者是其他抵押類貸款的時候,可以提前去這個銀行,定存個幾萬塊錢把自己的等級提升的高一點,讓銀行認為你是優質客戶,這樣銀行都不會提出一些無理的要求,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方法。
這里我們也要重點批評一下銀行,因為當今社會每個人的壓力都很大,我們申請房貸或者是申請抵押貸款都是非常著急的。如果還要搭售其它產品,就會給借款人增加額外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