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是一種違規操作,通常出現在套路貸或者高利貸之中,在各種小貸平臺時有發生,打著法律擦邊球,以提前支付利息,或者手續費,辛苦費,中介費等巧立名目,壓榨借款者,1000元到賬801,一開始就砍頭五分之一,這還不包括后續還款利息。
我們經常會聽到某某大學生,深陷校園貸,本身可能只能借幾千塊買個電腦,換個手機,或者一次旅行,結果利滾利,需要償還高額的費用,最后不得不拆東墻補西墻,用另一家貸款去償還上一家,結果雪球越滾越大,動輒需要付出幾萬,甚至幾十萬上百萬的代價,他們本身沒有償還能力,此舉無疑給家庭帶來趁重負擔,甚至很多人不堪重負,忍受不了催債和各方壓力,走上岔路,甚至輕生,花一樣的年華就此枯萎。
國家對于貸款利率最高上限就是36%,超過部分不予支持,這些貸款本身就已經涉嫌違規,甚至后期暴利催收,拋棄道德層面,他們向本身沒有還款能力的人貸款,法律層面收取高額的利息,本身已經違規,社會上這類傳聞屢見不鮮。希望大家一定保持理性,遠離套路貸,高利貸,它輕而易舉摧毀一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