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在和人聊天的時候發現其實許多人都因為錯誤宣傳的原因對金融系統當中的“信用”有很嚴重的誤解。你看見的老賴在金融系統中很可能比從來沒有任何違約的你的信譽要更好。因為信用貸款的核心從來不是你有沒有過違約記錄,而是你有沒有支付能力。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你月薪一萬,跑去銀行說你從來沒違約記錄,信用狀況良好,銀行可能貸100萬給你嗎?當然不可能啊。因為在金融系統里你就是一塊月入1萬的資產,你的信用再怎么良好,你的價值上限就是每月一萬,所以你的信用價值最多也就是10萬。
現在來了一個老賴,他在各種小貸里面拼命借錢,拿了100萬,全部換成現金讓他爹去買了套100萬的房子。他被各種小貸起訴,進入了金融系統的黑名單。但是借此他間接持有了一套100萬的房子。
現在你和他都得了同一種病,需要100萬去國外治病。你和他同時跑去銀行,你覺得銀行會借錢給誰?當然是那個老賴啊。因為你月入1萬,是沒有100萬的支付能力的,萬一病沒治好,銀行借你的錢就變壞賬了,所以他肯定是見死不救啊。但是那個老賴可以拿他間接持有的房產讓他爹去抵押,換100萬來救命啊。
所以在金融系統里評估一個人的信譽,前提或者說核心從來不是看一個人有沒有過違約記錄,而是看一個人有沒有“償付能力”。你信用記錄良好,但是收入是零,那么你的信譽依舊是零。他信用記錄極差,但是手里只要有資產,資產值錢,他就依舊有“信用”,能拿到錢。只要他有資產,他就依舊有“信譽”。
這個現實其實是和我們之前的正能量宣傳是相違背的。當然這個方法可以幫助你更好的理解為什么人會做出各種非常不道德但是從經濟“利己”的角度卻正確的選擇。
比如你看到一個人開車撞死了人,他面前擺著兩種選擇,一種是回家賣給自己兒子買的房子賠錢,他以后就沒房子了,但是信用記錄能維持良好;另一種是他做老賴,讓兒子繼續持有房產。
你如果從金融的角度去評估他的信譽價值,那種做法才能讓他維持更高的價值呢?
其實一目了然。這也是金融系統在道德設計上的一種“天然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