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過別人錢,也借給過別人錢。
原來還有身上沒帶現金,幫忙墊付什么的,現在支付寶的普及,一部手機走天下,這件事發生的機率就小了很多。
一般來說,我們說的借錢,多是指買房買車等大額消費吧。
我們買房的時候,湊首付借了老公哥哥2W,姐姐3W。隔了一年還掉,沒給利息。
這個站在我是兒媳的角度,覺得也挺正常的。本來應該公婆出力的節點,但是公婆沒條件幫忙,哥哥姐姐幫一點,也是應當的。而且數額也不大,一年就還上了。他們也不太懂得理財,利息也不會有多少。
欠人情嗎?可能會欠點,但是這個血緣關系,不借錢也有人情在。
姐姐對老公很好,她家條件也不錯,今年又買了車,我也盡量幫幫她的孩子們,出謀劃策,讓他們考江浙滬的大學,以后也可以照應一下。
我幫哥哥的孩子,推薦了一份工作。因為學歷不高,也沒技術,只是基本的崗位。但是年齡還小,每年存點錢什么的,日后靠自己的能力娶媳婦,爸媽再想辦法支持一下,付個首付也不是不可能的。
這個人情,哥哥借不借錢,能幫也是要幫的。
所以,血親之間,我覺得如果不是太復雜的,人品不是太不靠譜的,可以酌情借。
我們借出去的錢,也有。
去年末,老公同事說買房要周轉一個月,借十萬。還說利息隨我們開。
老公問我意見,我說尊重他,畢竟是他同事。
家里也都去過的,知根知底。
最終老公借了五萬,用了兩個月左右還回來。只發了個188的紅包給我。
我也覺得還好。
這五萬是老公自己支配的,平時也就是躺余額寶里,不借好像有些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