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是擁有一套房還是多套房,也不管房子房貸有沒有還清,欠債之后債權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拍賣你的房產用于償還債務。
現在唯一的房產也是可以拍賣的
債務人名下只有一套房產以前是不能拍賣的,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6條規定,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須居住房屋(唯一住房),法院只能查封,不能執行拍賣、變賣及抵債。這一條法律主要是出于保障債務人居住權的目的。
但是目前很多人名下都只有一套房產,如果唯一一套房不能拍賣,那很多人的債務將得不到償還,這也勢必會增長大家欠錢不還的氣焰。所以在2015年最高法院對唯一住房的處置做出了新的規定。根據法釋(2015)10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三項:
金錢債權執行中金錢債權執行中,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須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這條法律規定,只要債權人能夠為債務人及其家庭提供符合當地標準的廉租住房,或者從房子拍賣所得當中扣除當地廉租房租金標準的5、8年房租就可以申請拍賣房子。
房產拍賣所得有一定的償還順序
你目前房產有房貸,但是不影響法院拍賣房子,只不過法院在拍賣完成之后,所得的款項會有一個償還順序。
第一償還順序、優先從拍賣所得的當中扣除債務人家庭生活基本居住的費用,主要是用于支付廉租房或同等住房的租金。
第二償還順序、有抵押權的債權人。你目前房子還在按揭當中,那說明銀行還是擁有房子的部分抵押權的,而且第一抵押順序就是銀行。因此房子拍賣所得扣除租金之后先用于償還銀行剩余的按揭貸款,接著再用于償還其他擁有抵押權的債務,比如房子二押。
第三償還順序、沒有抵押權的債務人。如果你目前的債務是民間借貸或者其他信用貸款,并不是用房產抵押的,那房子拍賣所得的款項在支付完前面的兩項費用之后,如果還有余款,那其他沒有抵押權的債務人將按照債務比例分享剩余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