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貸款應該不應該取締,不合法的貸款平臺應該取締,互聯網貸款平臺多種多樣,需要看你怎么認定這個互聯網貸款平臺,有人認為只有網貸平臺算是互聯網貸款平臺,也有人認為除了網貸平臺之外,還有借唄,銀行網上貸款也算是互聯網貸款平臺。
如果你對互聯網貸款平臺的認定不一樣,那么看法必然是不一樣的,我個人認為,互聯網貸款平臺應該是廣義上的利用互聯網進行貸款的平臺,包括網貸,借唄,銀行網上貸款等等。
合法的平臺應該存在,不合法的平臺應該消失
目前的網貸平臺應該屬于不合法的互聯網貸款平臺,監管多次發通知要求引導網貸平臺退出這個行業,同時不少的地區完全取締P2P平臺。這些是不合法的網貸平臺,所以應該進行取消。
而由于互聯網擁有極大的便利性以及快捷的特點,正規的銀行以及持牌消費金融公司都紛紛進入這個行業,它們是合法的互聯網貸款平臺,也的確利用好了互聯網給別人進行貸款,提高了貸款的效率,給更多的人提供資金上的支持和幫助。這是合法的互聯網貸款,所以應該保留存在。
互聯網發展到現在,已經對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有著極大的改造,包括傳統類型的貸款。假如不能允許所有的互聯網貸款平臺存在,那么貸款這件事情將會變得更加麻煩,勞心勞力。
而借助互聯網,利用互聯網的便利快捷讓貸款更加方便的進入到貸款人手上,是有極大好處的,不僅方便借款人,也方便貸款平臺。
其中,關鍵是做好管理,取締不合法的互聯網貸款平臺,保留合法合規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