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現金貸亂象及網貸收取砍頭息都是擾亂金融秩序和坑害消費金融者權益的一種破壞正常金融生活的行為。對于這種現象必然給予嚴懲,也絕不能心慈手軟。
但我覺得懲治這方面的亂象,點名有必要,但僅靠點名是允以起到根本作用的,關鍵還是要建立一整頓法治手段,包括如何監管、明確監管對象、明確合法與非法的界線,對這種現象的表現進行界定,對于存在這種現象及危害他人利益的行為從嚴進行處罰,加大違法成本,以增強金融監管法治力度。而且,針對社會需求現象實實施梳堵結合方式,開正門、堵邪門,達到長治久安之目的。
同時,目前這種現象涉及的范圍廣、領域多,需要建立社會聯動防范體系,實現監管全覆蓋,消除監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