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非常明確的回答你,我不是P2P受害者,而是小小的受益者。
我在理財上,屬于穩健型,在投資任何產品的時候,都優先考慮風險。P2P作為一種新型的投資方式,很早我開始關注,但一直沒有入手。
在P2P有些降溫的時候,我選擇了一個相對較大的平臺,投入了不到1000元(這種高風險的,我不會多投資的。),賺了兩頓燒烤錢。之后,我把所有的投入都退了出來。
再后來,我又一兩個平臺上玩了玩,我一直都是見好就收,現在已經徹底退出P2P。
在玩P2P的過程中,我沒有遇見跑路的平臺,整體收益率高于我在其它平臺上的收益。但因為我的投入比較少,所以在我的整體理財收益中,可以忽略不計。
P2P,這種產品可以玩玩,但不能迷戀,該收手的時候,就要收手,這是我能成為小小受益者的原因。否則,就有成為其受害者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