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用媳婦的錢首付的
工作第三個年頭是我人生的第一次首付,即購買第一套房子時,房價是15萬多一點,首付是30%,金額不到5萬,除了個人拿了幾千元外,其他的款項都是媳婦拿的,且其工作比我時間長,收入也比我高。
付完首付后沒錢了,裝修也是簡單裝修,花了大幾千元,發了工資后陸續支付的。冰箱、洗衣機、空調等電器搬進房子半年多才陸續買齊。
兩家父母都沒拿錢,主要是那個時候也沒錢,我們也沒要,房子買完了,才通知的雙方家里。沒有媳婦的錢,只靠我自己買房子只能延后了,至少延后5年(考慮房價上漲因素)。
首付是媳婦出的,但房產證上卻是我的名字
房產證下來后,大本上是我的名字,共有產權的小本是媳婦的名字。結婚的時候咱是窮小子,首付基本是媳婦拿的,沒有媳婦的首付,不可能有房子。感覺挺不好意思的,也非常感謝媳婦!
后來,新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只媳婦一人,媳婦讓我登記我都沒登記,感覺沒有必要了。家里的存款,也是在媳婦名下,我個人發了工資后,無論5毛或一塊,留下個人的零花錢后全部轉到媳婦卡里。家里的理財也是如此,只是在媳婦名下,不過她懶得操作,都是我來處理。
當然,除零花錢外,我個人名下最多的可能就是住房公積金了吧,有個幾大毛。
現在再買房子付不起首付了
現在沒資格再買房子了,即使有資格,依現在動輒數萬的房價,如果不賣現在的房子的話,也付不起首付了。如果可以再買,房產證還是媳婦的名字。對于現在很多人結婚時要求房產證加名,個人理解也很無奈。
對于我來講,人家錢給你了,人也跟你了,一心一意對你了,你和人家好好過日子奔前程就行了,如果再有二心,個人都鄙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