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并不是包投資者賺錢的,新股上市跌破發行價全球各地都會有,尤其是港股股市新股第一天跌破發行價更是屢見不鮮。
像知名的企業小米,IPO前市場關注度很高,上市以后股價表現一波三折,雖有反彈但目前依然離發行價有點遠,
欺詐發行指的是財務造假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客觀不準確,按照證券法的說法是發行人報送的證券發行申請文件,應當充分披露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必需的信息,內容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投資者根據發行人披露的信息做出價值判斷,只要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發行人就可以免責,股價是漲是跌,那是市場來決定的,發行人無能為力,也無權干涉,股價漲跌決定于二級市場走勢,也決定于市場的熱點演變,發行人只負責信息披露不負責投資者盈虧,投資者賺了錢跟發行人無關,虧了錢也跟發行人無關,因此股價長期跌破發行價不承擔賠償責任。
發行人如果造假上市,那就要承擔賠償責任,目前A股采用券商預賠付原則,先讓投資者拿到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