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醫保政策大不相同,我來說一下通常的漏洞,實際上不應該是去查,而應該是停止部分保健品的醫保統籌支付。讓醫保的錢花在刀刃上,用在大病上,甚至于個人覺得感冒發燒都不是什么大問題。腫瘤,冠心病,糖尿病,肝炎,才是最需要醫保支付的。然而在之前的醫保藥物里面,側重于行業補貼,而不看重緊迫性。比如部分補品可以獲得統籌支付,而部分抗癌藥物卻不能夠。
一般醫保賬戶里面有兩筆來源,一筆是個人賬戶,另一筆是統籌賬戶,個人賬戶就是城鎮醫保累積的部分,屬于個人的余額,我們交醫保,一部分就留在了個人賬戶,另一部分進入統籌賬戶,同時國家財政補貼的部分也進統籌。每年統籌都有一個額度,大概2000,各地不一樣。當你的個人賬戶使用一些,你就可以用統籌賬戶和個人的錢一起支付藥物支出。比如買個補品,50%個人支付,50%統籌支付。這里面有起付點。當然,不是所有的藥物都可以用統籌,甲類藥物全報,乙類藥物報一部分,丙類大部分自費,少部分報銷。
至于乙類有哪些?甲類有哪些?你可以看看醫保的目錄,實際上很多都屬于這個范疇。對于患者來說,統籌賬戶是公共賬戶,每年有額度,過期作廢。對于醫藥商,這就是一筆生意,無論是統籌支付還是個人支付,拿到錢即可。
所以,實際上是醫保藥的界限有問題,諸如維生素當然屬于治病的藥物,但是如果有人當補品進行消耗呢?你也沒有辦法,因為制度就是這么規定的。
為什么醫保里面有這么多大比例報銷的保健品?這才是問題,國家為了支持一些行業,比如養生中藥和保健品,將一些并非必須的產品加入了乙類藥物。實際上,醫保應該顧公平,而不是顧產業,大病才需要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