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6日,本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汪松華先生通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轉讓價格(0.24元/股)向蘇強、侯思欣、姜素華、三河市博英啟程商貿有限公司以協議轉讓方式轉讓流通股合計2,246,210股,汪松華先生就此提出,該股票轉讓事宜為其誤操作股票賬戶所致,并非其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因該次股票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公司的每股凈資產等公允價格,構成公司股票價格異常波動的重大不確定性事項,為避免公司股價出現異常波動,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發布《緊急停牌公告》,自2016年8月29日上午開市時緊急停牌。
汪松華先生已就上述股票轉讓事宜與蘇強、侯思欣、姜素華、三河市博英啟程商貿有限公司進行了回購股票的協商工作,但各方未達成一致。故汪松華先生向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同時提起財產保全申請,申請凍結前述四方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書》,查封、扣押或凍結前述四方相關金額的財產,并于2017年1月6日、2017年2月23日分別作出《查封、凍結、扣押財產通知書》,凍結前述四方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目前,汪松華先生和三河市博英啟程商貿有限公司的案件將于2017年4月18日開庭,其他案件的開庭時間尚未確定。
“姜素華”多次低價成交,被股轉系統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2017年1月4曰,“姜素華”賬戶以嚴重偏離市場行情的0.92元/股的價格買入“威明德”(證券代碼:430207)11.225萬股,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細則(試行)》第113條關于“申報或成交行為造成市場價格異常或秩序混亂”的規定。
此外,“姜素華”賬戶在交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過程中存在多次以異常價格成交的違規行為:2016年5月27曰,“姜素華”賬戶以0.02元/股的價格買入“鴻銘科技”(證券代碼:831419)0.2萬股;2016年5月31日,“姜素華”賬戶以0.01元/股的價格買入“遠航合金”(證券代碼:833914)1萬股;2016年8月26曰,“姜素華”賬戶以0.24元/股的價格買入“泰昂能源”(證券代碼:834238)124.421萬股,上述行為均為點擊成交其他投資者低價賣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