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買入股票之后多久才能賣出?這個提法有問題,因為在二級市場的交易上,不管是普通投資者還是機構投資者,都是可以今天買入明天賣出的,所以,應該把問題改為機構買入股票后多久才會賣出。
只要是在二級市場上參與交易的投資者,不管是機構還是個人的交易規則都是一樣的,之一在一級市場的參與才有鎖定期,才會出現多久能賣出的現象。
比方說某上市公司做了定增,某機構參與了定增,那么這個定增是有鎖定期的,比方說兩年,然而定增一般都是折價的,比如原股價為10元/股,那么定增可能在5-8折之間,因為有鎖定期,那么自然不可能以現價進行,機構也沒這么傻。
那么如果實在二級市場參與的交易,機構事實上也不會如同普通投資者一樣每天進行買賣,原因很簡單,對于機構來說,他們大多每次出手都會在拿到一定利潤之后才會走人,或者說只有當股價到達目標位了才會變動倉位。
還有相當一部分機構的價值投資者,他們賣出股票的原則通常有兩個,一是找到了更好的選擇,二是公司基本面惡化。
不過資本市場的投資有很多的誤區,比方說很多人都把游資看成機構,事實上并非如此,他們只是聚集了較多的資金,我們稱之為熱錢,用這些錢去參與股市的投機,以相對較快的速度實現財富的增值,這也是相當一部分投資者渴望的事情,但游資并不是機構。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比方說某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東的名單,代表的就是在公布的當期這些機構的持股情況,但這些消息是滯后的,你不可能看到機構今天的操作數據,一般滯后的時間為3個月左右,所以,我們跟不上機構的步伐。
所以,你就是知道了機構持股變化情況,對你的投資也沒多大幫助,因為如上圖一樣,披露的僅僅是2019年三季度的數據,現在都2020年2月份了,這中間相差了幾個月,那么對于機構持股的研究也就不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