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件還在查處當中,如果真的有內幕交易,那么一定會有重罰的。
對于內幕交易,業績造假,一直是股民投資者最痛恨的,因為違規了市場的公平性,公正性,以及嚴謹性,最終導致的就是虧了自己的錢,而富了別人的口袋。
更重要的是,現在對于內幕交易和業績造假的處罰力度,其實還是欠一些火候的,所以也導致了這些問題不斷的出現。
注冊制實行長達80余年,探索出一套完備的制度體系懲處追責上,注重嚴刑峻法、集體訴訟和公平基金,讓財務造假公司付出慘痛代價。
一是對證券欺詐嚴刑峻法,中國處罰過輕。
二是在財務造假者可處以500萬美元罰款和25年監禁,不亞于與持槍搶劫等惡性犯罪。
但是中國虛假披露懲處力度過輕,最高刑期僅三年,處罰金額最高60萬元,無異于放縱違法犯罪。
我們可以看到,在200多年的歷史里,優勝劣汰的循環非常不錯,每一段時間的退市個股數量都是以百來計算的。而中國股市近幾十年里,每年的退市數量都是以個位數來計算的,這就造成了一種嚴重的“堵塞”問題。
并且對于內幕交易和業績造假來說,更是損人害己的一種行為,因此,我們更加呼吁,未來能夠有更嚴厲的處罰條件出臺,制止這種惡性,還股民一個公正,公開,公平的交易環境,否則誰還敢長線價值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