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國公募基金行業,自然人股東的基金公司向來被大家關注,與機構股東不同,自然人控股的基金公司會否搞“一言堂”?其頗具靈活的激勵機制,會否比較隨性或者產生利益糾紛?
記者注意到,10月10日,泓德基金發布股權變更公告稱,泓德基業通過增資2860萬元,新晉成為泓德基金第三大股東,持股20%;陽光資管則受讓泓德基金原第二大股東陽光保險所持股權,占比20.98%。和此前相比,泓德基金股權變更后,注冊資本由1.2億元增至1.43億元,但原來6個股東的持股比例均有所下降。具體來看,王德曉的直接持股比例由26%降至25.9129%;陽光保險的股份轉讓給子公司陽光資管,持股比例由25%降至20.979%;而基業長青股權投資基金、南京民生租賃、江蘇島村實業、上海捷朔信息技術因將部分股權轉讓給泓德基業,持股比例分別降至11.2613%、9.375%、9.375%、3.0968%。
其中,值得關注的是,泓德基業入股后,泓德基金總經理王德曉的實際持股比例由原來的26%升至45.91%,公司股權進一步向其個人集中。天眼查數據顯示,王曉德是泓德基業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高達99%。
據證監會公開數據顯示,泓德基金于2016年3月31日向證監會提交股權變更申請,歷時兩年終于落地。此外,2018年以來已有國聯安、江信、英大等6家基金公司的股權變更獲得證監會核準,還有等華安、創金合信、九泰等18家基金公司的股權變更仍在“排隊”等待批復。泓德基金成立于2015年3月3日,是國內首家由業內專業人士發起設立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其總經理王德曉曾經在證券、保險、資管行業從業22年,先后擔任陽光、華泰兩大保險集團首席投資官,曾任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副總裁、華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有著深厚的保險背景。而陽光保險集團也曾是泓德基金的第二大股東。
令人欣慰的是,成立三年多的泓德基金是公募基金行業中成長迅速的一顆新星。據天天基金網數據,截至6月30日,泓德基金旗下共有32只基金,基金資產規模合計195.29億元,在128家公募中居第68位,且遠遠超過同期成立的金信基金、前海聯合基金。
但股權進一步向個人集中會給公司發展帶來哪些變化?這是人們最關心的話題。
記者發現,在建立泓德基金之初,王德曉曾表示,管理團隊的專業化水準對公司的長期發展至關重要。會在公司建立事業部制、股權激勵、利益共享等長效激勵機制,希望通過良好的機制留住人才。然而,時至2017年9月,一場股權糾紛還是爆發了。泓德基金前總經理助理兼研究總監、專戶投資總監——王明德將王德曉告上法庭,指控王德曉代持股權涉嫌欺詐。據王明德描述,王德曉在公司進入收獲期后想方設法驅趕創業團隊,從2016年國慶后開始,先后有公司市場部經理沈婷婷、辦公室主任劉瑩、電腦部經理李慧勇、交易室主管曹進前被王德曉以各種理由和借口逼迫離職。2018年3月,北京二中院二審下發判決書,王明德雖然補充提交了一份2017年12月2日的短信聊天記錄打印件,以證明股權代持事實的存在,但因沒有出示此短信聊天記錄的原始載體,北京二中院對其真實性不予確認。泓德基金股權糾紛案以前員工王明德敗訴結尾。
實際上,泓德基金核心團隊并不穩定。統計顯示,泓德基金公司投研團隊平均年限由11年驟降為2.1年,像前總經理助理兼研究總監和專戶投資總監王明德、權益投資部基金經理劉斐、固定收益部曹進前、專戶投資部投資經理姜瑛等紛紛離職。這與該公司宣揚的以股權激勵為工具來打造專業團隊的理念背道相馳。
雖然這場疑似基金公司股東違規為他人代持股權的風波就此平息,但警示意義顯著,對基金公司的名譽也造成了或多或少的影響。有律師表示,“實務中存在不少基金公司的股東變相幫機構或個人代持股權的現象,比如名義上是借款合同,而實際是代持協議,另外還可以通過投票權委托、期權、附條件附期限的股權轉讓等方式來規避監管規定。” 泓德基金糾紛案從側面也反映了該公司在人才管理方面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