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換業務是指投資者在基金存續期間要求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開放式基金份額的行為。即投資者賣出一只基金的同時,又買入該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基金。基金轉換一般只能是同一家基金公司同注冊系統的各基金之間轉換。不同基金公司的基金之間一般不能轉換。轉換后的基金份額數量=轉出基金
份額數量×申請日轉出基金份額凈值×(1-轉換費率)/申請日轉入基金份額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