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攤合法化全國推廣能帶來第二次創業高潮?我認為不會。我的觀點是這樣的:
1、改革開放前期,擺攤的確有用!
我國建國以來是一窮二白,什么都沒有,那個時候國家實行改革開放、市場經濟,在當時物質相對貧乏的情況下,不少人通過擺灘賺取了創業的第一桶金,從而開創企業,發展壯大。老一輩的人都會對這一幕記憶猶新:墟市地攤上的手表、收音機、指甲鉗、梳子、計算機等;甚至是直接路邊遇上兜售原子筆、電池的商人。那個時候市場的最大特點是只要是商品,由于之前并沒有供應充足,因此需求端市場很大,基本都能賣光。擺攤創業真的大有可為!
2、2020年新時代,經濟重啟下擺攤還有用?
與1990年不同,2020年已經進入電商時代,國人基本上是人手一部手機,基本上都可以實現上網功能,從阿里最新季報顯示,活躍買家高達7.26億,而拼多多的注冊用戶也突破6億,在這樣的大環境中,人們對商品的供求關系基本平衡,并非當年的奇貨可居的環境。擺攤如果還是像當年那樣賣低檔電子產品、低檔生活用品、低檔辦公學習用品,你認為攤主能拼得過各種電商平臺嗎?明顯就沒有優勢嘛,而且包郵到家的,支持地攤購買商品還得自己拿回家,兩者完全不一樣。
3、鼓勵高質量發展是國策,允許擺攤只是臨時措施
中國從改革開放到現在,經歷了粗放式經濟、集約式經濟、到現在是高質量發展,可以說開弓沒有回頭箭,難道我們要把現在的所有高質量產業全部取消,倒退到粗放式、集約式經濟狀態,把水泥結構的廠房重新推倒,變會星棚、民房結構嗎?不可能的迪樣對經濟的打擊將會更大。因此我們可以知道,允許擺攤只是臨時措施,一旦經濟恢復活力,這些政策就可能回收。人們做生意,都會有存貨,一旦政策優惠取消,這些東西將會銷售,還是必須放到網上進行銷售,這不是回歸新經濟嗎?
總結:
擺攤的確為中國經濟第一次騰飛做出了巨大貢獻,這是建立在當時的特殊環境(供需結構)下產生的;目前政策允許擺攤,出發點是讓大家有多一個渠道改善生活(但供求環境已經發生根本)并非長期政策,在度過難關后,原有政策將會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