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確實是跟自己的原工作單位脫離了勞動合同,所以說是沒有任何的關系。因為當你正常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后,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你的勞動合同是自動和所在的工作單位解除的所以說,這樣一來,那么你跟原工作單位肯定就沒有任何關系了。
同時作為工作單位來講,他有責任有義務來給你正常的去辦理退休,這樣的話你就可以享受到養老金的待遇,同時作為企業單位來講,那么你不能夠再享受到相關的工資性的收入,除非你退休以后返聘那么反聘的員工的單位,并且作為工作單位來講,他也愿意反聘你,這種情況下可能跟工作單位還有一些勞務上的合同關系。
所以說跟員工的單位肯定是沒有關系的,因為我們的養老金是通過社保基金,來給予發放的,也就是社保部門來給予發放的,只要是你符合領取退休金的條件,一方面達到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另外一方面達到累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在15周年以上,那么都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