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原油寶出現巨大虧損,這種情況應該怪誰呢?是投資者的問題?還是中國銀行的問題?抑或是原油交易所的問題?
問題發生之后,中國銀行和芝加哥原油交易所進行了問詢,但只是傳達了他們的答復,就是按照出現的-37.63美元進行結算是合規的,于是中國銀行就把這種結算規則通知客戶,這種做法很顯然太簡單了。
很多投資者面對中國銀行原油寶產生的損失,感到不理解,但是不可否認,其中大部分投資者應該是完全了解原油寶的交易規則的,由于不能接受如此巨大的損失,因此開始找各種理由,我們試想一下,如果當時5月期原油結算價格-0.01美元,還會不會有這么多投資者向中國銀行進行維權呢?
同樣的情況,我們在假設如果原油暴漲1000%,投資者是不是要把獲得的收益返回給中國銀行呢?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關于規則的問題,我認為1就是1,2就是2,規則有問題就要找規則的事,不能賺錢的時候利益歸自己所有,損失小了無所謂,損失大了就耍無賴,否則社會誠信制度永遠沒發建立。
從中行原油寶的事情看,投資者和中國銀行都是受害者,他們應該共同面對惡意做空的人,在原油交易所改變交易規則,允許原油期貨價格出現負值不長時間之后,中國銀行的原油寶就受到了空頭的惡意狙擊,這其中肯定有交易規則不完善,投資者信息泄露的地方。
這種情況下,中國銀行作為全球大型金融機構,應該聯合廣大投資者和芝加哥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涉,伸張投資者的權益,要求他們公開信息,查明到底是什么人或者什么機構,利用了交易所變更規則后的漏洞惡意做空獲利。
我們試想一下,如果我國的期貨交易所出現類似的情況,的投資者會善罷甘休嗎?
所以我們必須以其人之矛攻其人之盾,對原油期貨交易所發起調查,而且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也不應該因為自己損失小,就坐在一邊看熱鬧,國內的金融證券機構應該聯手對國外的資本市場進行施壓,否則下一個被收割的可能就是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