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了解清楚銀行的利潤模式以后,想必就能很好地解釋銀行欠誰的債的問題了。
一、中介式盈利模式
從本質上來講,銀行就是中介,它是連接資金和資產的橋梁。所謂中介,它的主要使命就是為了解決信息不對稱。資金在老百姓手中,資產在企業手中。一個有錢,沒有合適的收益性資產;一個有資產可以賺錢,但是沒有足夠的資金推動。
銀行的角色就是資金的樞紐,它拿到老百姓的錢,付息;把錢放給有需要且資質良好的企業,收息。在這一收一付之間,銀行就獲得了利潤。
在這種模式下,銀行的債務方是一個個存款戶。一張張存單就是銀行借老百姓的借款合同。
二、頭寸調劑盈利模式
頭寸是指銀行擁有的貨幣數量,這個詞來自于民國時期,10個袁大頭是一寸,簡稱“頭寸”。在銀行的日常經營中,經常會因為放款和攬儲的不匹配導致部分錢沒有放出去,或者款放得太多了。這個時候就需要與其他銀行進行頭寸調劑,也就是同業拆借。
資金多的銀行,把錢借給資金少的銀行,這叫拆放;同理,資金少的銀行也會向資金多的銀行,這叫拆借。
拆放和拆借都是有利率的,在這個模式中,資金多的銀行就是資金少的銀行的債主。
三、貼現盈利模式
甲企業在A銀行繳納100萬,獲得了100萬的銀行承兌匯票,半年后可以兌付。甲企業在貿易的過程中,把承兌匯票付給了乙企業,乙企業著急用錢,不想等半年再拿到錢,就去B銀行貼現。B銀行發現還有較長的時間A銀行才能兌付,于是收了貼現利息,獲得了銀行承兌匯票。
在這個盈利模式中,由于半年的期限一到,A銀行就需要向B銀行支付100萬,因此B銀行是A銀行的債主。
四、再貸款盈利模式
再貸款是人民銀行貸款給商業銀行,讓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的模式。再貸款的利率比較低,一般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工具出現。
比如支小再貸款就是人民銀行給小型城市商業銀行、農商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等四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這些銀行必須要將貸款發放至小微企業或疫情一線企業等其他人民銀行要求的行業或企業。
在這個模式中,人民銀行就是銀行的債主。
總結:
銀行和一般的企業一樣,要想做大,就需要足夠的資金。更何況,銀行本身就是經營資金的企業。在日常經營的過程中,銀行也是有許多債主的。比如存款戶、其他商業銀行、人民銀行等等。除此以外,如果從廣義角度來說,為銀行做科技開發項目的外包廠商在結清款項之前也是銀行的債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