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還是不敢,那是存款人的事情,假如為了追求高額的利息收益,那么存在里面也可以啊,幾十年過去了倒閉的銀行也就是一家,為數不多,所以信用社這樣的銀行倒閉的可能性非常低,不過小財依然不建議把300萬元的資金存放在信用社里面,為什么呢?
主要考慮到風險問題
用于保障存款人合法權益的《存款保險條例》最高只能保障50萬元的本金和利息,如何保障50萬元呢?當你在銀行存款資金在50萬元以下,如果銀行真的發生了倒閉的情況,那么儲戶可以得到100%的賠償,比如存款20萬元的銀行倒閉了,那么存款保險基金就會給你賠償20萬元。
那要是儲戶在銀行存款資金超過了50萬元,銀行倒閉之后賠償又應該如何計算呢?根據此條例的規定,你可以先得到50萬元的賠償,如果銀行破產清算之后還有資金,那么就給你一些資金,不過銀行既然破產了,哪里還會有多少的資產來給儲戶呢!比如在某銀行存款100萬元,銀行倒閉了,那么一般情況下得到的賠償就是50萬元,100萬元變50萬萬元,這個損失太大。
300萬元存在國有大型銀行的利率和存在信用社的利率差別較大,信用社的利率會更高,在300萬元的本金下,二者的利息收益差別也大。國有大型銀行從理論上面來說可能倒閉,但是實際情況是一定不會倒閉,具體的原因則是盤子大,根基深厚。
選擇國有大型銀行和信用社存款300萬元,顯然是放在國有大型銀行更加值得和劃算,不能為了國有大型銀行和信用社之間的“小利息”,把自己的300萬元本金置于“大風險”之下,這樣不劃算。
300萬元存款,如何得到最大的利息呢?
在這里只討論300萬元存款選擇銀行的問題,不考慮銀行存款這種理財產品收益率的問題。方法一:將300萬元存款在一家國有大型銀行,比如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銀行。方法二:將300萬元分成6份50萬元,分別存在6個銀行,然后可以得到的收益率。在從這兩種存款方式里面計算哪一種方式的存款利息更多,就選擇哪一個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