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的老股金證現在已經沒有什么用了,參與不了分紅,指望這個發財的可以打消念頭了,目前的老股金證在2005年左右已經集中進行清退了,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放在一般性的資金賬戶當中。
2005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就印發了《縣(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組建審批工作指引》,在該文件當中對農信信用社的股金清理進行過明確的要求,經過縣聯社社員代表大會審議后會按照既定的方案進行股金的清理。
在2005年我們當地農信社對歷年的老股金進行過聲明,下面我舉例說明一下,在我們當地《關于限期清理規范歷年股金的公告》中有這些規定。
針對對象是老股金證持有的社員,要求在2005年8月31日之前到當地信用社辦理牢固金兌付手續,在此期限之后,將不再以股金形式管理,對限期沒有進行完成兌付手續的社員,將把資金一并存入社員的一般賬戶當中,以活期形式存放。具體的兌付規則如下:
1993年之前入股的按照股金的15%進行分紅;1994-1997年之間的按照股金12%進行分紅;1998-2000年之間按照的8%進行分紅;2001-2003年之間的按照6%進行分紅;2003-2005年之間按照3%進行分紅。
向之前的一些小面額的幾元錢的股金證,基本上已經沒有兌付的必要了,基本上只能增值幾塊錢,而且如果你的賬戶有短信通知或者長期無資金交易,無余額,那已經是睡眠賬戶,需要激活才能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