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結構性存款在各大中型銀行非常熱門,掛著存款的名義但又具有理財產品的特點,實際它就是“存款+金融衍生品”的一個混合創新性產品,一般存款部分占90%,衍生品比例大約為10%。叫它存款也好,叫它理財產品也行,反正官方也沒確切定義它。
結構性存款由外資銀行引進國內來講差不多有十來年了,起先一直是靠邊站的角色,不咋受投資者歡迎,銀行也不主推。因為那時的銀行理財產品不但收益高,而且保本剛兌,而利率浮動的結構性存款自然就被冷落了。
但自從監管要求銀行理財產品打破剛兌后,銀行的理財產品就不再承諾保本了,而且收益率也隨之下滑,原來冷門的“結構性存款”這兩年就大熱。盡管名義上掛鉤一些衍生品,但實際上各銀行并沒有真正掛鉤,推出的都是一些“假結構性存款”產品。它們是怎么操作的呢?一是不掛鉤真正的期權衍生品;二是設置難以達成的觸發條件。本來是浮動利率(有最高利率和最低利率的)的,就演變成了固定利率而且是按最高利率兌付,這樣就成了事實上保本的高息攬存工具。實際上,這對投資者是好事,不僅沒有風險,而且利率又高,簡直比原來的銀行理財產品還要好。但是,這種變相的高息攬存會對銀行的流動性造成隱患,有引發系統性危機的可能。監管之所以推結構性存款,就是在倡導“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投資理念,意在打破剛兌,逐步推進利率市場化,降低銀行系統性風險。此外,假結構性存款也不利于市場的公平競爭。因此,假結構性存款失去了“結構”的意思,也不符合監管推行的初衷,遭到監管叫停是必然的。
自去年監管叫停后,假結構性存款就逐步退出市場,但還是給了一年的過渡期。意味著,今后的結構性存款將回歸掛鉤真實的利率、指數、匯率等衍生品,也將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本金存在虧損的可能(小幅虧損);當然,利率也將有可能更高。這就能讓那些能承受一定風險性的投資者可能贏得更高的收益。
所以,隨著結構性存款回歸本源,會讓投資者分化:一部分保守型的投資者就會選擇大額存單、智能存款等一般性存款產品,而具備較高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就可以選擇那些具有一定風險性但也有更高收益率的理財產品。讓不同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選擇相應風險評級的產品,這也是金融市場化改革的題中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