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同一銀行分別存款50萬元,也就是兩個獨立的自然人,一旦銀行破產,存款自然會得到足額的賠付,不必擔心!而且這種賠付并不是由保險公司賠償的,而是由存款保險基金進行“兜底”保障的!
首先,存款保險并不等同于商業保險
商業保險,是一種損失限額賠償機制。也就是說,只有發生理賠事件,產生了相應的損失,保險公司才會去核保、再行賠償。
而存款保險制度,更類似于一種“兜底”制度,如果銀行破產倒閉,不管存款人在這家銀行有多少存款,都會獲得限額50萬元的賠付。要知道,存款人可一分錢“保費”都沒出(實際由銀行支付),就可獲得這種“兜底”的承諾。這與商業保險,存在本質上的區別!
其次,銀行是不可能輕易倒閉的,自然也就不會涉及到賠償問題
既然實行的是“兜底”賠付,那么賠付的前提就是,銀行破產倒閉,儲戶存款有可能會面臨損失!但銀行做為特殊的載體,承接著存、貸款各種復雜的關系,想要倒閉,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便是經營出現困難,也最有可能被第三方收購、兼并、重組,輕易是不會倒閉的!而如果銀行不倒閉,儲戶的存款就是安全的,自然也就不會涉及到賠付的問題!
第三,存款保險以自然人為賠付基數,而非家庭
很多朋友已經說的比較明白,存款保險是以個人獨立的賬戶為賠付基數。換句話說,夫妻二人各自的50萬元存款,哪怕銀行破產,也都會都到足額賠付的!
總之,只要有《存款保險條例》的存在,個人在同一家銀行的存款,不超過50萬元都會得到“兜底”保障的,這個賠付與是不是夫妻,根本就不相關,無需太過擔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