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10日消息,經國務院批準,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投資額度限制。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總經濟師王春英表示,此次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投資者投資額度限制,是國家外匯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金融市場改革開放,服務全面開放新格局的重大改革,也是進一步滿足境外投資者對我國金融市場投資需求而主動推出的改革舉措。
取消RQFII試點國家和地區限制
我國先后于2002年和2011年分別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制度。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是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金融市場的主要渠道之一,是提升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為我國金融市場穩步開放和深化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對于投資額度限制取消后,合格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市場需遵循的外匯管理程序,王春英表示,下一步,國家外匯管理局將立即著手修訂《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明確不再對單家合格境外投資者的投資額度進行備案和審批。
屆時,境外投資者在獲得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相關資格后,應委托境內托管銀行按規定辦理相關登記,憑國家外匯管理局出具的業務登記憑證在托管銀行開立專用資金賬戶及辦理后續資金匯兌等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取消合格境外投資者投資額度限制時,RQFII試點國家和地區限制也一并取消。王春英表示,歡迎符合條件的全球各地境外機構使用境外人民幣開展境內證券投資。取消RQFII試點國家和地區限制,有助于進一步便利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市場,提升我國金融市場開放的深度和廣度。